一.藏品的入藏标准
文物是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古代遗存。在藏品征集过程中,具体到每一件东西,不一定同时具备以上三方面的价值,但至少具备其中之一。入藏文物应是反映历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在藏品征集过程中,要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代表性。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
二、藏品征集
1.厦门奥林匹克博物馆征集内容须从博物馆馆内官网中有典藏人员发布的征集信息为准。
2.征集的文物或物品应做好原始凭证的记录、填写文物或物品征集清单,注明文物或物品征集地点、时间和参与人员,并经参与藏品征集的员工和领导签字确认。
3.馆内成立征集小组,由馆长、副馆长、财务及典藏人员带队组成。所征集藏品均由相关部门出具鉴定证书及藏品来源。
4.新征集文物的入藏。新征集文物经博物馆馆内征集文物小组研究鉴定后,由藏品保管人员认真核对记录藏品的数量和现状,办理入藏登记手续。入馆藏品必须填写《入馆凭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原始帐交由馆长备案保存(包含电子档),第二联随藏品入库由典藏人员保管,第三联交由财务人员保管。入馆凭证由总账按年度编填字、第、号。该凭证永久保存。对于不符合入藏标准的物品,由保管人员另行建账,并将物品放在特定地点存放。
三、藏品征集机构和人员
成立厦门奥林匹克博物馆文物征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藏品征集年度计划的制定,征集对象的信息调查,征集和接收工作。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由藏品保管人员及办公室等相关人员组成,由馆长担任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