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信息必须以馆内典藏人员在官网上发布的征集信息为准。
二.由办公室、典藏部、组成工作专班,凡观内外有关文物藏品征集的线索、信息、信函等。应有办公室汇总,统一编号一式两份,经领导签署同意后,一份交经办人,一份留底。
三.经办人应把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给办公室。文物,标本等完成征集动作后,将登记表、文物或标本以及相关的其他资料一定交保部,有保管部开具入馆凭证三联单,第一联及文物或标本征集表由藏品总账保存,第二联交库房保管员保存,第三联加盖章单位公章交交件人或单位保存。
四.财务应凭藏品仓库管理员开具的入馆凭证支付奖金或征集款。年底,财务应根据当年文物征集经费支出账单与保管部当年藏品物管凭证进行核对,做到账目相符。
五.办公室收到保管物藏品入馆的通知后,向捐赠人人颁发收藏证书收藏证书应统一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