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残疾运动员的称谓应礼貌规范。当面称呼时,如知道其姓名或运动员号码,可称姓名或号码;用规范语言称呼时,可称“残疾运动员”、“言语残疾运动员”、“听力残疾运动员”、“视力残疾运动员”、“肢残运动员”、“智障运动员”。
尽量淡化其残疾色彩。打招呼时,尽快判断其伤残的类别。如发现对方是聋哑人,通过握手、拍肩膀等动作或用手语表示问候。与残疾运动员交谈时,眼睛正视对方,不紧盯残疾部位;不询问致残原因,避免涉及隐私和伤心话题。
向残疾运动员表示祝贺要注意方式。如对双上肢残疾的运动员,不做与其握手的动作,可以与其拥抱;献花时先示意是献给他(她)的,然后可把花放在运动员身边的地上或者交给他(她)的陪同人员。对乘轮椅的残疾运动员,应恭身与其握手或拥抱,也可使用合掌或抱拳等手势表示祝贺。 注重忌讳,戒掉不良口头禅,对残疾人不能使用“残废人”、“哑巴”、“聋子”、“瞎子”、“瘸子”、“傻子”、“瘫子”等带有侮辱、歧视色彩的蔑称和贬称。与视力残疾运动员交谈时,不说“在前面”、“在那里”、“你看”等话语;与高位截瘫的残疾运动员交谈时,不要说“在后面”、“在下面”等话语。